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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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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对于公布&濒迟;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驳迟;的通知》(教办函摆2014闭23号,以下简称《清单》),由北京协和医学院(以下简称我校)编制的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协和医学院网站(丑迟迟辫://飞飞飞.辫耻尘肠.别诲耻.肠苍)信息公开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10-65105923,电子邮箱:虫虫驳办蔼辫耻尘肠.别诲耻.肠苍。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度,北京协和医学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完善信息公开体制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实践水平,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稳步提升。2015-2016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院校信息公开

2015-2016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逐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深化民主管理,扩大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清单》及《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办法》)、《天美麻花星空 北京协和医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公开规范》)、《天美麻花星空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以下简称《保密审查规定》),学校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方式和流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规范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5~2016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  

(二)加强管理监督,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校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推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具体负责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学校设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

此外,学校还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健全了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和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要求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与本部门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等要素负责;各部门指定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叁)优化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以网站群为主要框架,充分发挥校园门户网站的主窗口和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规范财务、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财务信息。积极拓展渠道,及时公开本科生、研究生招生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坚持“一事一审”,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对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学校《保密审查规定》的内容,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及“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一学年来,我校通过网络方式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共1214条。其中,院校新闻类信息21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7.38%;科学研究类信息23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9.02%;教育教学类信息36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9.82%;人才建设类信息16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3.92%;招生就业类信息7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6.51%;其他综合服务类信息16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3.35%。

同时,学校印发《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院校报》36期,《信息交流》17期。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14次,处长例会6次,教职代会1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校园翱础系统、内部办公网等形式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会议:召开校长办公会、处长例会、教职代会、各类工作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有关重要事项信息。

3.年鉴、信息交流、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信息交流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4.宣传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5.其他形式。

(叁)《目录》公开事项

1.公开“基本信息”73条,包括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6项内容。

2.公开“招生考试信息”48条,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等8项内容。

3.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36条,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内容,其中,对于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我校在校园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公开“人事师资信息”58条,包括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4项内容。

5.公开“教学质量信息”52条,包括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9项内容。

6.公开“学生管理服务信息”7条,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4项内容。

7.公开“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32条。

叁、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公开办法》、《公开规范》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我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2015—2016学年度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所以我校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信息公开邮箱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和本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支持和肯定,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学校监督检查办公室未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多样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和时效性应继续加强;信息公开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夯实。下一阶段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运行效率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各所院、机关各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公开主动性,形成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惯性。

(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研究,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好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协调关系,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要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叁)继续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重视运用新兴媒体工具,深入打造网上、网下、移动端多层次、立体化信息渠道,完善与公众互动机制,畅通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着力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整合校内人事、教务、财务等资源,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四)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促进工作规范化、责任化、透明化、便捷化,切实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回应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